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作者:莫小兰   时间:2017-02-15   来源:    点击数: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
委员会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2017年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桂纪发〔2016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严守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政治定力,在坚持深化上下功夫。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自觉作尚俭戒奢的表率。
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等,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 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折不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桂纪发〔20162号)明确的十个严禁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不断扎牢制度笼子,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学校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预防、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祥和。
三、 严格执纪监督,严肃追究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聚焦主业主责,畅通举报渠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谈话函询、监督检查、查信办案等方式,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再跟进,铁面执纪再跟进,通报曝光再跟进,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举报信箱:南宁校区育才楼中厅一楼纪委信箱;
举报邮箱:gxyzjjs@126.com
举报电话:0771—5845910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111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7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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