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柳州通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作者:   时间:2021-09-17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点击数:

 

百色市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百色市公安局百东分局原民警黄聪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14日22时13分许,黄聪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出右江区富邦广场锦绣路一侧停车场出口时,碰撞门禁杆,造成车辆及门禁杆损坏后驶离现场,22时21分许,车辆碰撞锦绣路龙景幼儿园门前路段的道路中央隔离花圃,22时24分,在经二路明月餐厅门前路段车辆追尾被害人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22时28分,其驾车行驶至东合大桥中段时碰撞中心隔离护栏,分别造成车辆及门禁杆、隔离花圃、车辆、隔离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黄聪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1日,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黄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21年5月8日,黄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百色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晶纯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11日20时许,黄晶纯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右江区那毕大桥路口至江滨一路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当场吹气检测酒精含量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当场未能提供二轮摩托车的行驶证。2020年11月19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黄晶纯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12日,黄晶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百色市纪委监委)


柳州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柳州市公安局中南派出所原教导员、党支部书记唐宁波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6月13日,唐宁波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538路段,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刮擦事故。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置,经检测唐宁波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21年9月,唐宁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柳城县信访局副局长曾勇方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6月24日,曾勇方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柳城糖厂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曾勇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原副主任林宇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1日,林宇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口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林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蒋爱军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日,蒋爱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壶西大桥西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6月,蒋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柳州市纪委监委)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