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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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幼师纪检〔2016〕2号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桂纪发〔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须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附件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附件3),并在结束后10日内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办结情况报告表》(附件4)。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桂纪发〔2014〕17号)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
庆事宜报告表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
庆事宜承诺书
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办结情况报告表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
2016年11月12日
附件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姓 名 | | 性 别 | | 部 门 | |
职 务 | | 报 告 事 项 | |
拟宴请人数 | | 拟宴请 时 间 | | 宴请 方式 | 单方宴请 双方合并 (请在所选项 方框内打钩) |
拟宴请地点 | |
拟使用车辆数及来源 | |
报告人签名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如分次分批宴请的,在“拟宴请人数”、“拟宴请时间”、“拟宴请地点”栏内填写每次宴请信息。 2.本表一式三份,由操办人员本人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份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一份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存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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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本人将于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在 操办 仪式。我将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桂纪发〔2014〕17号),坚持从简、节约办理相关事宜,不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便利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宴请人数将不超过 人,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一式三份。由操办人员本人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份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一份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存所在部门。)
附件4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
婚丧喜庆事宜办结情况报告表
报告人姓名 | | 部 门 | |
职 务 | | 报 告 事 项 | |
实际宴请人数 | | 宴请 地点 | |
实际使用车辆数及来源 |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报告人签名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仪式结束10日内,将本表所列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2.本表一式三份,由操办人员本人填写,一份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一份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一份存所在部门。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6年11 月18日印发